(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6日電)日盛銀行新營分行行員以謊稱投資保單等不法方式挪用17名客戶、超過4400萬元,遭金管會重罰600萬元,並停止該行金錢信託以及合作推廣保險商品半年。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說明,該起案件因客戶跟新營分行投訴,發現帳戶資金不對,因此發現該名行員(理專)自100年1月起至105年5月間,長達4年期間,挪用17名客戶、4424萬元。 金管會表示,日盛銀該案因違法期間較長,所得利益較大,違反情事影響層面大,顯示日盛銀行內控規定疏漏,未能落實內控,重罰日盛銀行600萬元,停止日盛銀行新營分行受理新客戶辦理金錢信託,及合作推廣保險商品6個月,並命令日盛銀行解除該行員職務。 銀行局表示,新營分行行員不法挪用比較是人為問題,而不是機構全面的情況,因此,處罰上以分行為基礎要求做改善。 至於4400萬元的損失由誰來承擔?官員說,若屬於銀行整體疏失,銀行會來處理,這部分銀行還要釐清。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,若民眾與理專過度信賴,把印鑑、帳戶等交給理專保管時,可能會有委任等問題,同時,他也呼籲銀行應加強對理專的規範以及內控管理。 同時,邱淑貞也指出,行員輪調制度對內控很重要,日盛銀該名行員在新營分行服務9年,也是內控機制較無效的原因。10508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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